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

时间:2022-08-04 08:09:17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是指由旅行社缴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管理, 用于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专用款项。小编下面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旅行 社质量保证金的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缴纳、管理和退还 1.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缴纳与管理

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 在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 入质量保证金,或者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担 保额度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 20 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 120 元。

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 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 5 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 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 30 万元。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 作为旅行社存入质量保证金的商业银行,应当提交具有下列内容的书面 承诺:

(1)同意与存入质量保证金的旅行社签订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五 条规定的协议;

(2)当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人民法院依据《条例》规 定,划拨质量保证金后 3 个工作日内,将划拨情况及其数额,通知旅行 社所在地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并提供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出具的划拨文件或者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复印件;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0a3c5e4b207e87101f69e3143323968001cf4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