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党校 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为美化、净化党校环境,树立一流的党校形象,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和生活、办公环境,树立健康、卫生意识,培养良好的劳动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查评比形式 1、不定期检査:不定期对教师办公环境卫生、实验室、教师小课间、学生宿舍卫生进行检查,具体时间不提前通知。 2、定期检查,每两周一次。 二、检查工作流程 1、检查人员将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并请责任人签字或口头确认。 2、将检查情况汇总,形成《日常工作检查通报》发到学院各教研室、各班级,并在公示栏张贴。工作不力的要限期整改(明确整改时间,以备复查)。 3、日常工作检查通报包括以下内容:检査时间、检査人员、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处理等。 4、检查项目:地面卫生、物品摆放、垃圾清理、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 5、对检查中好的进行奖励和表扬,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三、对检查人员的要求 1、检查人员必须对学校现行规章制度和相关部门文件、工作程序进行认真学习,深入理解,牢固掌握,使工作有章可循。 2、检查人员在例行日常检查中,牢固树立“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思想,严格履行责任追究。 3、检查人员在检查工作中应本着对事不对人,对自己发现的环境卫生所有问题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地对待、处理问题,不可根据个人主观意志,有所选择,有所偏颇。 四、奖惩措施 1、对检查中发现好的进行奖励和表扬,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 2、对环境卫生脏乱差又拒不整改的老师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125fa81bbf3f90f76c66137ee06eff9aef849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