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为创造一个清新整洁的环境,联系正在展开“创国家级卫生城市”活动,结合本社区的具体实际,特制定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如下: 一、坚持卫生评比制度;组织卫生检查评比小组,小组成员由社区抽调人员及各小区干部组成;卫生评比实行“季评”和“年度总评”制,即:每季度不定时检查一次,给出卫生评比结果;年底根据季评情况综合评定卫生检查成绩,计入年度总评; 二、评分标准:“优”、 “良”、 “差”三等; 优的标准:环境整洁,卫生清扫彻底,且保洁工作好; 良的标准:环境整洁,卫生清扫较彻底,保洁工作一般; 差的标准:环境整洁,保洁工作差; 季评四次为优的,总评为优;二次差的,总评为差;其余为良;年度优秀最多,且无差等次的,为年度优秀; 三、评比公布时限;季评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初,总评公布时间为每年年末,每年进行一次公示; 四、定立卫生责任人制度;各小区及单位负责人为卫生负责人; 五、评比实施办法;每季评比中,出现一次差的,请各单位或小组自行整改;出现二次差的,请负责人写出书面整改意见;出现三次以上差的,由负责人在机关全体大会上作书面检查,责任人及单位人员年终考评不能评优; 六、奖惩措施:对年度总评为优的小区、单位和个人,视情予以表彰奖励;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90b8b4b51ea551810a6f524ccbff121dd36c50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