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空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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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就医地

参保地

人员类别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参保地异地就医备案告知书

(一)参保人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视为在备案地单向享受医保待遇且长期有效。同时自备案之日起6个月内不可办理变更或取消备案手续。

(二)参保人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在补齐相关备案材料后,可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同时备案长期有效。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需根据以下不同的人员类别补齐相关备案材料: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的提供异地“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提供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异地居住证明包括:证的,可提供当地安部门出具在当地住超180天的明材180天的证明材);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提供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

承诺事项:

本人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业务,己阅读并知晓《备案告知书》所述内容,同意遵守相关规定。因个人原因无法提供异地就医备案相关证明材料,本人保证符合此业务办理条件,所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接受信息共享查询核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签名、指印):



说明 本表由参保人员填写,由医保经办部门存档,两年内不得销毁。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1acedef52e79b89680203d8ce2f0066f43364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