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流程 1、当事人发生医疗事故或有争议的医疗事件时,立即向科主任报告。 2、科主任立即组织抢救处理并报告医疗办。 3、及时组织讨论、分析及处理意见,并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书写《医疗纠纷病案报告》,报告医疗办和护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分管领导。 4、医疗办、护理部接到医疗事故报告后,及时向分管领导包括医疗事故专家委员会,汇报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初步处理意见。认真调查处理,必要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5、调查医疗事故过程中,专人保管有关病案和资料。 6、如发生死亡事故,为查明事故原因,应及时明确向家属提出尸检要求,须有书面要求及家属的书面答复意见。 7、事情调查过程中,由医院科负责人向就诊者家属单位做详细说明。 8、明确向就诊者 或其家属表示目前处理医疗纠纷的途径主要是和解调解和民事诉讼3种。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1c54cc959fb770bf78a6529647d27284a733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