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元(¥ 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标准。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4.如中标,我方承诺: (1)将派出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编号)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6)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 (7)政府审计部门要求对我方收取的工程款资金流向进行延伸审计的,我方无条件接受延伸审计并主动配合。 5.我方承诺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没有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否则,我方愿意接 受招投标监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以及列入招投标“黑名单”的处理决定。 6.我方已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进行 了审查,保证其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存在虚假,同意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弄虚作假进行处理。同时,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第X章投标须知第0.0.0款(第00目除外)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投标人: 年 月 日 (其他补充说明)。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76f51a41ae8b8f67c1cfad6195f312b3069eb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