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函 (格式一) 保函编号: 致: 受益人名称 地址: 受益人地址 本保函作为 投标人名称(地址:投标人地址) (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投标项目名称 项目投标(标书编号: 标书编号(无编号的无须填写) )而向 受益人 (以下简称“受益人”)提交的担保文件。 担保银行名称 (以下简称“我行”),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签署的声明投标人违反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书面索赔通知纸质原件后,凭本保函正本原件无条件支付给受益人金额不超过 小写币种及金额 元(大写: 大写币种及金额 )的款项: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或 2.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未能或拒绝按照招标文件之规定签订合同;或 3.合同生效后 天内,投标人未能或拒绝按照招标文件之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供履约保函。 本保函自 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以下简称“有效期”)。 本保函到期后,请将正本保函退回我行注销,但无论正本是否退回,本保函均告失效。 任何索赔通知纸质原件及索赔时需要提交的本保函正本原件务必于本保函有效期内我行营业时间结束前按照上述地址送达我行。 未经我行书面同意,本保函不可转让,对除 受益人名称 之外的任何第三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保函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向我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担保银行: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及邮编: 银行电话/传真: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0b27ce20608763231126edb6f1aff00bed570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