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人员交接班制度 (一) 交接班要求: 1. 护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接班者未准时到岗,交班者不得擅自下班。 2. 每日晨晚间由护士长主持交班,交班时应用普通话。交班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 3. 交班前交班者应完成本班工作,并为下一班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因特殊原因造成本班工作无法完成需移交下一班时,除口头交班外,应当有书面记录。交班时环境(病房、治疗室、办公室、更衣室)等要达到清洁、整齐、安静、舒适。 4. 交班形式:书面、口头、床边交班。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在交班部清楚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接班者有疑问及时提出,接班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再发现问题,则由接班者负责。 5. 手术、专科病人做好交接班,凡危重、抢救病人转科和大手术病人,应由护士护送并与转入科室做好交接班,填写转运交接单。 (二) 交班内容 1. 人数和病情:住院病员总人数,出入院、转出、转入、本科转床、手术、分娩、病危、死亡及请假人数,以及新入院、危重病人、抢救病人、大手术前后或有特殊检查处置、病情变化及思想情绪波动的病人。 2. 物品:(1) 药品:麻醉药、贵重药、抢救药、病区自备药。 (2) 各类医疗器械、抢救仪器 3. 交清各类医嘱执行情况、护理记录、各类检查、标本及各种处置完成情况。 4. 交接班共同查看病人数是否相符,昏迷、瘫痪等危重病人的生命体征、皮肤完整性、补液及基础护理完成情况,各种导管固定、通畅程度和引流情况等。 5. 青霉素阳性患者三天九交班。 6.交接班六个不交不接: ① 病情交待不清,不交不接。 ② 不见病人,不交不接(在进行检查及特殊情况例外)。 ③ 病人护理工作未完成,不交不接。 ④ 物品与准备工作不全,不交不接。 ⑤ 记录不全,不交不接。 ⑥任务不完成与整理工作不好,不交不接。 7. 交接班三清:① 交班本要写清。 ② 口头交班要讲清。 ③ 床边交班要看清。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3563daf6337ee06eff9aef8941ea76e58fa4a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