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干部) 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指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党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的制度.建立健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党委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 (1)党委成员要按期参加党委内部的民主生活会,同时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 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按期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自觉地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2)党委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在召开之前,都应提前通知党委成员,以便党委成员能够妥善安排工作和活动,按时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3)党委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的时候,应向党委或党支部、党小组请假。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缺席.因公外出时间较长,应在行前告知所在党支部、党小组,回来后要及时汇报。 (4)党委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中,都要坚持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充分体现党内生活的思想性、原则性.特别是在组织生活中,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以实际行动带动组织生活会的开展。 (5)党委和党支部、党小组都要认真记载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情况,作为考核党委领导成员的重要依据。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42c803cac45b307e87101f69e3143323968f5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