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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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1.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2.党支部和党小组在召开组织生活会之前,要提前通知党组班子成员,以便妥善安排工作,做好会议准备。

3.党员领导干部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会时,应及时向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会后由党支部或党小组把生活会情况及时向其通报。

4.党员领导干部在组织生活会上,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确保会议取得预期效果。

5.需要民主表决的事项,每位领导干部都要与普通党员一样发表意见。对于重大事项,也可形成个人书面意见,上交到党支部。

6.党支部和党小组要认真记录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 7.上级党组织要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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