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部分政策性金融债券利率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 • 【公布日期】1998.08.01 • 【文 号】银发[1998]352号 • 【施行日期】1998.08.01 •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部分政策性金融债券利率的通知 (1998年8月1日 银发〔1998〕352号) 国家开发银行: 根据行领导指示精神,现就调整你行部分政策性金融债券利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传〔1997〕20号、银发〔1997〕434号和银发〔1998〕301号等文件规定,考虑你行实际情况,现决定:从1998年10月23日起,对中国人民银行1997年3月10日用邮政储蓄资金一次性购买的你行1995年至1996年8月23日(不含8月23日)期间发行的5年期、8年期债券(共计856.4亿元)利率,由现行的年利率10.7%下调到年利率5.76%。上述债券利率实行一年一定,满一年后,改按当时相应档次的债券利率水平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480e0fcb84cf7ec4afe04a1b0717fd5360cb2b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