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慰问费用及相关费用使用的规定 制订日期: 修订日期: 批准: 制订部门:工会委员会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会员,现就工会慰问费及相关费用的使用事项作如下规定: 1. 享受对象:本工会正式会员。 2. 使用范围及办理程序: 会员生病住院、生孩子探望慰问(限会员本人,不慰问家属):慰问费200元/人.次;由各部门助理向工会报告,由工会委员协同慰问会员的所在部门经理或助理一同前往慰问,报销费用时,由部门助理负责办理工会报销手续。 会员结婚:工会赠送祝贺礼品或现金一份,费用500元,落款注明“XXX工会”贺;由各部门助理负责向工会主席申请(同时请具体提供新郎新娘姓名,举行婚礼的日期及地点),批准同意后,由各部门助理负责办理具体预订及工会报销手续。 会员直系亲属死亡(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赠送花圈1只,费用不得超过100元/只,落款注明“XXX工会”赠;由各部门助理负责向工会主席申请(同时请提供会员与死者直系亲属间的称谓、姓名及送花圈地点),批准同意后,由各部门助理负责办理具体预订及工会报销手续;并由工会委员协同助理一同前往慰问。 会员困难补助:会员本人因生严重疾病(癌症等)或家庭突发灾难(火灾、水灾、房屋突然倒塌等)可向工会申请困难补助,申请的费用在500~3000元/人;本人申请(需在XXX服务一整年以上方可申请,申请书需要部门经理签署情况属实),递交工会主席,经工会召开委员会议讨论同意后,并需经工会主席签字批准,工会会计方可直接通知困难补助员工领款,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一儿童节:工会成员子女年龄在0-14周岁的,赠送礼品一份,费用100元。 三八妇女节:工会成员中的女性员工赠送礼品一份,费用100元。 工会开展活动的费用:一般按年初制订的工会计划及费用预算计划执行,由相关项目负责人在年初向工会申报下一年度的活动费用,待工会委员召开会议通过后并形成计划及在预算计划内方可进行,项目负责人在费用支付前需向工会主席申报活动的具体开展情况及费用支出的具体情况(避免费用超支),并由工会主席在项目报告上签字方可执行;在报销费用时应附上工会计划及项目费用批准签字文件,工会会计给予报销。 3. 工会组织每年的旅游休假,各部门可参加由工会统一组织的旅游活动也可以 部门组织旅游活动。该费用预算只能用于集体活动,活动应事先报工会主席批准后执行。 4. 工会经费的划拨:工会所在公司每年于6月和12月分2次将该年工会经费划入工会帐下。 5、本规定工会保留修改及解释的权利。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5923a70bed126fff705cc1755270722192e59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