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慰问标准和范围(讨论稿) 一、丧事慰问: 1、标准:500元(含花圈一个)。 2、范围: (1)在职干部职工及其祖父母、父母(含配偶父母)、配偶、子女。 (2)退休干部职工及其父母、配偶。 3、慰问组成人员:在职干部职工及其祖父母、父母(含配偶父母)、配偶、子女丧事,由局工会委员会代表及其所在部门代表前往慰问,其他人员由局工会委员会代表前往慰问。 4、告知范围:在职干部职工及其祖父母、父母(含配偶父母)、配偶、子女丧事,在全局范围告知。 二、生病住院慰问: 1、标准:在职干部职工300元,其他人员200元。 2、范围: (1)在职干部职工及其祖父母、父母(含配偶父母)、配偶、子女。 (2)退休干部职工。 3、慰问组成人员: (1)在职干部职工和退休干部职工生病住院,由局工会委员会代表前往慰问。 (2)在职干部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生病住院,由所在部门派出代表人员工会前往慰问。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d19553d5afafab069dc5022aaea998fcc22400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