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部伤残鉴定标准有哪些方法 2017面部伤残鉴定标准有哪些方法 1总则 1.1制定依据 1.1.1为解决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涉及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的专门性问题,特制定本标准。 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中涉及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的鉴定,属于工作与职业病和道路交通事故所致残疾程度的鉴定,不适用本标准。 1.3鉴定原则 1.3.1鉴定应在伤及并发症经治疗达到临床治疗终结或状态稳定后进行。 1.3.2鉴定应依据人体损伤后果或结局、残疾与损伤之间的关系,综合分析。 1.3.3鉴定涉及原有伤病(残)时,应当说明与现有后果或结局的关系。 1.3.4鉴定同一部位损伤涉及多项条款规定或两个部位以上损伤的,应分别鉴定残疾等级,以最高等级定级,两项等级相同者,最多晋升一级。 1.3.5鉴定涉及未列入本标准的损伤类型,按照残疾等级划分依据,比照本标准中最相类似的条款进行鉴定。 1.4鉴定人及其权利、义务 1.4.2鉴定人有权了解与损伤有关的案情,查阅案卷和病历,对被鉴定人进行体格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如鉴定材料不全或超出鉴定专业范围,鉴定人有权拒绝鉴定。 1.4.3鉴定人应当科学、公正地进行鉴定,依法执行鉴定出庭和回避制度。 细分为以下几种: 1、工伤认定申请书(单位名义、或个人名义); 2、目击事故发生的'证人(两人以上); 3、《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 4、初次治疗工伤的病例、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5、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6、劳动关系证明; 7、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登记; 另外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一)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二)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四)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 (六)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 申请人: 申请事项:请求XXX公安局依法对XX故意伤害申请人并致申请人受伤的伤情予以鉴定。 事实和理由: 喝完酒从同学家出来之后,XX因我没有喝酒搅了他的雅兴,故出之后对我辱骂,并把酒瓶从盒子里取出,将其在地上撞碎之后,用拿在手里的剩余部分戳进我的面部,我当场血流如注,昏倒在地。 后经XX人民医院紧急治疗后,将我送往XXX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左眼巩膜裂伤、左眼钝挫伤、双眼屈光不正、左上脸肌裂伤、左提上脸肌损伤、玻璃体积血、球内异物等,并经X线影像报告单诊断为:眼球破裂。在XXX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后,XXXX年XX月XX日,我被转往XX大学人民医院,诊断为左眼球破裂伤视网膜脉络脱离、左眼球破裂伤术后角膜血染。竖月,再次前往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治疗,诊断为:眼球萎缩(左眼)、角膜血染(左眼)、左眼眼球破裂伤缝合术后、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左眼)、外伤性美罗脱离(左眼)、屈光不正(双眼),并由于左眼的伤情导致左眼失明,在该院行左眼眼球摘除联合义眼植入术。 此致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5e284ef0b12a21614791711cc7931b764ce7b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