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有序的控制和管理快递,保证公司对外业务的正常开展并有效降低行政费用,特制定此规定。 二、范围 凡是对外寄送物资(包括发票、对账函、样品、产品等一切物品)均需遵守本规定。 三、职责 人资行政部为快递的管理部门,负责快递的修订、快递的登记、快递费用的结算。营业部为邮件的接收部门,负责各种邮件的接收、登记、发放。 四、快递发送流程: 1、员工在本部门填写《快递发件登记表》,注明发件时间、发件内容、收件公司、收件人及付费方式,并请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 2、经本部门经理签字后,到人资行政部领取快递单及快递袋,填写完毕后将所寄的文件、物品放于快递袋内(注:因公快递均不得封口,由发件人统一封口); 3、人资行政专员接到快件后,及时电话通知快递公司人员,安排取件并留存底单以便查询; 4、如需对快递签收情况进行查询,各部门人员自行电话查询或者通过电脑查询。 5、快递费用一月一结,由人资行政部与快递公司进行对帐,经财务确认后可依据发票填写付款申请单进行费用结算。 五、填单和登记的规定 1、填写快递单时,需在快递单表头上标明四种类型(运费已付发货、样品、发票、未付运费发货)的一种,填写完整后称好重量,把重量写在快递单上(发票可以不写)。 2、填写《快递发件登记表》时,要写清楚发件时间、快递公司、快递单号、收件人、收件人地址、发件人、寄件件数、寄件重量、寄件类型。 3、发件人需认真填写《快递发件登记表》,未填者不予发件; 六、快递接收规定 1、凡是公司来的邮件有营业部负责统一接收。填写《快递收件登记表》,所有栏目自己要工整。 2、收件人领件时应在《快递收件登记表》上签字接收。 七、快递费用 1、销售部门代为客户发快递,单独借款发快递。费用由销售人员垫付或到财务借款付费,客户付运费款后方可凭快递单底联填写费用报销单。报销时,需经采购部确认运费是否到账。 2、人资行政部需对快递公司的报价及收费情况进行比对,选择性价比较高的快递公司对公司进行服务; 3、发送物品时,如运费过高需提前与行政人资部说明发件理由后方可发件; 4、人资行政部每月需对发件数量及发件金额进行比对,出现费用超标时应及时分析并上报; 5、未经同意,严禁员工直接安排快递公司进行取件服务,一但发生,费用将由员工自理,公司不予报销。 6、私人快递可由公司代发,费用自理,不登记。 八、处罚 1、凡是不按本规定寄邮件,发生费用自行承担,并酌情处以20-100元罚款。 2、人资行政专员要每月将快递单装订,整理成档案,存放于档案处内被查。 八、附则 1、本规定由渠道部制定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2、本规定由人资行政部负责解释。 3、本规定自9月15日起执行。 附件:《快递发件登记表》、《快递收件登记表》 2013年8月27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6a6b91502768e9950e738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