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3要求 各部门都要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按“一岗一责”的原则,从总经理到员工细化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并认真贯彻执行。 4依据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5安全生产会议职责 5.1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传达贯彻省、市、区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 5.2汇报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5.3检查、督促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5.4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应对措施。 6安全生产会议的内容 6.1传达国家、省、市、区各级安监部门最新文件精神。 6.2总结并通报安全生产情况。 6.3听取有关人员汇报。 6.4分析问题、交流经验、沟通工作信息。 6.5安排布置工作任务。 6.6其它与安全生产相关事宜。 7安全生产会议要求 7.1公司安全生产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各单位至少每月召开一次,班组至少每周召开一次,若遇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可增加召开次数。 7.2安全生产会议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主持。 7.3安全生产会议参会人员为公司安委会全体成员。所有参会人员不得缺席,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可另行派人参加。 7.4安全生产会议由公司安全员负责通知。 7.5安全生产会议内容由安全员负责记录,建立详细的安全生产会议档案,记录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形成的决议,根据会议议程形成会议纪要。 7.6参会人员将例会精神传达到每个职工,确保任务落到实处。8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编制:周晓光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86bf73e2c60ddccda38376baf1ffc4ffe47e2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