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价格管理工作评先评优方案 1、先进集体评比办法 A.考核评比内容 先进集体以科室为单位组织评比活动,以对价格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百分制量化考核的办法进行,主要考核内容为科室基本情况、科主任及兼职物价员履职情况、医疗收费管理工作情况及综合管理情况等四个方面。 B.评比办法 每年12月份,由医院价格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考核,根据上年11月至本年10月份的价格管理情况经行评分,按综合评分高低排序后在院内公示,对综合排名前2位的科室,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2、优秀价格管理工作者 A.评选范围 医院专职兼职物价管理员、科主任护士长及价格管理委员会成员。 B.评选办法及比例 a.优秀的专职兼职物价员由价格科在对物价员履职评分结果进行公示的基础上,按10%以内的比例推荐产生; b.优秀价格管理工作者 在科主任、护士长及价格管理委员会成员中评选,由价格科根据日常管理工作情况提名,报价格管理委员会通过。 3、实行单项否决制不论是先进集体还是优秀个人均实行单项否决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评先评优。 A.科内出现严重违纪违法收费案件。 B.对医院专项检查中发现两次以上(含两次)违规收费行为的。 C.对政策相关价格、卫生、财政、审计及督查办等部门的检查中发现违规收费行为。 D.对拒绝提供价格监督部门人员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科室。 E.被患者举报经核实情节严重的。 1 F.私自收取现金。 G.院内检查中发现问题屡次不改的科室。(两次以上提出不予改正的) 4、实行公示制度不论是先进集体还是优秀个人,均实行公示制度,评选结果在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报领导班子研究给予表彰奖励。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88df1395b1b6bd97f192279168884868762b8c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