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禁止操办或参与“升学宴”“谢师宴”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各区县教科体局、市教育局新区分局,局属各单位: 为严格落实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操办或参与“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文件精神。在2018年中考、高考已经结束和秋季新生入学的“关键时期”,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禁止操办或参与“升学宴”“谢师宴”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工作成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原则和目的 围绕“刹歪风、治陋习、树新风”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利用中考、高考录取升学的关键时间节点,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党员干部、教职工违规操办或参与“升学宴”“谢师宴”行为。通过抓党员干部“关键少数”,严格教育、监督、管理,推动全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争做文明新风的积极倡导者、主动传播者和自觉践行者,积极引导广大教师自觉抵制“升学宴”“谢师宴”等人情歪风,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二、整治对象和范围 (一)整治主要对象:全市各区县教科体局党员干部、各中小学全体教职工,市局机关各科室、各局属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和教- 1 - 职工。 (二)整治范围:专项整治上述对象是否存在违反“八条禁令”相关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1.严禁为子女、亲属操办各种形式的“升学宴”“谢师宴”; 2.严禁参与近亲属以外的“升学宴”“谢师宴”; 3.严禁学校教职工接受学生的礼品、礼金、微信红包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 4.严禁委托或授意、暗示他人代为组织操办“升学宴”“谢师宴”; 5.严禁向亲属以外的其他人员发送请柬或口头通知参加“升学宴”“谢师宴”; 6.严禁采取分批次、多地点操办或“只收礼不宴请”的方式掩盖违规行为; 7.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礼品、微信红包,严禁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子女学习费用; 8.严禁公款租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送子女及亲属上学、外出旅游。 三、整治活动时间安排 - 2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8f527c9bf23482fb4daa58da0116c175f0e1e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