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五期学生干部心理健康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人:杨琳 发布部门:学工部(学生处、武装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1-04-12 09:16 浏览人数:27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精神,提高学生干部发现问题的敏感性和危机处理能力,促进学生心理素质教育和心理健康意识,经研究决定举办贵州民族学院第五期学生干部心理健康知识培训班,具体培训方案见附件。请各学院按要求,于4月13日前将参训学生名单报学工部心理咨询科程孟瑾老师处。 特此通知 贵州民族学院学工部 2011年4月8日 附件: 贵州民族学院第五期学生干部心理健康知识培训班方案 为了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我校学生干部的心理健康知识水平、增强其工作业务能力。经研究,决定在2011年4月18日-22日举办学生干部心理健康知识培训班。具体方案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提高学生干部心理健康教育的思想认识水平,明确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了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基本体系,能在实际生活中初步识别有心理倾向的同学,并能运用一些简单的危机干预原理,引导同学寻求专业老师的帮助;帮助他们提高自身心理素质以及发现校园心理问题的敏感性、危机处理能力。 二、培训对象 各学院辅导员、各班班长、团总支书记、心理委员、心协成员、其他感兴趣的同学。 三、培训内容 1.心理委员的职责 2.学生心理减压 3.如何识别与帮助有心理问题的同学 4.基本的人际沟通技巧 5. 如何面对挫折 6.常见心理问题的应对措施 四、培训方式 1.培训讲座 2.团队辅导 3.体验式辅导:拓展训练 4.团队交流 五、培训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加强指导,认真组织好此次的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学生干部的心理健康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全面推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2.学员要按时参加,认真签到,若缺勤3次以上(含3次),取消其班干部及培训资格。 3.学员要认真参加培训,做好听课笔记,上课时不得交头接耳、看与培训无关的书籍。 4.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情况将作为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依据之一。 六、培训管理 各学院每个班级的心理委员、班长、团支部书记由本学院辅导员老师统一管理,每个学院的班级心理委员、班长、团支部书记成立一个小组,各小组指定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负责组织小组学习、讨论、交流等学习活动,并负责小组的考勤工作。考勤表于培训结束后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统一交学工部。 七、培训时间 2011年4月18——4月23日 八、培训地点 校15栋一楼会议厅 九、具体培训安排如下表: 日期 4月18日晚 上课时间 7:00—9:00 主讲人 唐建荣(贵州民族学院党委副书记、教授) 授课内容 开班典礼 4月19日晚 4月20日晚 4月21日晚 4月22日下午 3:30-5:00 杨昌儒(贵州民族学院副校长 教授) 2:00—3:30 程孟瑾 7:00—9:00 周 敏(贵州华夏心理咨询学校校长) 7:00—9:00 民族学院客座教授) 常见心理问题的应对措施 如何面对挫折 学生心理减压 7:00—9:00 程孟瑾(校学工部心理咨询科科长) 心理委员职责 人际沟通技巧 何 克(贵州师范大学心理咨询中心主任、贵州如何识别与帮助有心理问题的同学 陈明琴(校学工部心理咨询科老师、心理学硕士) 拓展训练 结业典礼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8febf492b160b4e767fcfa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