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龄化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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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理论研究

人口老龄化理论研究 老龄理论研究和深化认识

人口老龄化是21世纪面临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老龄问题是21世纪中国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必须面对的重要国情,必须高度重视老龄理论研究,从多视角、多层面进行探讨,进一步深化认识。 一、银发浪潮冲击波和老龄化新特征

当前,无论是世界还是中国,都面临着银发浪潮冲击波,人类“变老”成为全球性重大社会问题。以20xx年为例,全世界70亿人口,60岁以上老年人口8.1亿,占总人口11.6%,标志着全球已跨进老龄化社会。中国13.4亿人口,60岁以上老年人口1.78亿,占总人口13.26%已进入老龄化社会13年。江苏7865万人口,60岁以上老年人口1366.67万,占户籍总人口18.21%。跨进老龄化社会已26年。全省有7个市老年人口占总人口20%以上,有2个市占17.5%左右,4个市占13%15%以内。各市之间老龄化比例高低相差810个百分点。省百岁老人4323人。

江苏人口老龄化目前仍处在快速增长期。由于人口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现了高龄化、空巢化、少子化新特征。(1)高龄化。20xx年末,全省80岁以上高龄老人196万,占老年人口总数15%以上。预计,到2015年高龄老人将占老年人口总数近20%2025年近25%(2)空巢化。城市空巢老人已占55%左右,有的地方达60%以上;农村空巢老人占45%左右。空巢老人中失能、半失能老人,养老照料已成为急待破解的难题。(3)少子化。六普数据,全国014岁占总人16.60%。江苏014岁占总人口13.01%。说明人口结构变化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密切有关。 在老龄研究中,南通顾嘉禾等同志较早提出老龄化发展阶段论观点。老年人口占总人口10%15%以内,为轻度阶段;老年人口占总人口16%-25%以内,为中度阶段;老年人口占总人口25%以上,为深度阶段。提出老龄化发展阶段论观点,是一种实践和理论创新,对研究制订不同阶段的老龄化方针政策,有理论指导和实际应用价值。

二、老龄化社会和老龄社会

目前,我国处于老龄化社会,并快速向老龄社会过渡阶段。在研究探讨中特别关注两点:一是界定标志。以六普数字为依据,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1.23亿,占总人口8.87%,超过欧洲老年人口总和。从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7%上升到占14%,就标志着由老龄化社会进入老龄社会。二是过渡时间。由老龄化社会过渡到老龄社会完成这一过程,世界各国在时间上有很大差别。法国115年,瑞典85年,美国66年,意大利、荷兰56年,英国45年,日本、巴西30年。预计,中国约20年,快于世界上任何国家。“老龄化社会”和“老龄社会”,既是一个理论视点,又是老龄化发展的实践进程,对这一问题需要继续关注和研究。

三、养老新格局和“五位一体”养老模式

1982年奥地利首都维也纳召开的联合国老龄问题世界大会指出:“以中国为代表的亚洲方式,是全世界解决老年人口问题的榜样”。江苏老年人养老方式,随着经济社会事业和老龄化发展进程,凸显了率先发展特色,区域性创新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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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形成了区域性养老新格局。苏南地区,苏州、无锡等市形成“9064”养老格局,老年人的养老比例,90%是居家养老,6%是社区养老,4%是机构养老。苏中地区,南通、泰州等市形成“9253”格局,92%是居家养老,5%是社区养老,3%是机构养老。苏北地区,徐淮盐等市形成“9532”养老格局,95%是居家养老,3%是社区养老,2%是机构养老。这是江苏从南到北形成的养老大格局,虽然地区之间比例不平衡、有差异,但总体格局大体上相似。

二是形成了多功能服务体系。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形成三类服务形式。一类是基础型服务,由子女亲属照料服务。二类是政府主导型服务,由政府主导和购买服务,民间组织运作,从政策上制度上保证服务到位。三类是社会参与型服务,由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兴办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低利、微利服务,保证养老服务持续性和长效性。苏州沧浪区提出“五色服务法”。红色,服务90岁以上老人;橙色,服务“三无”高龄老人;紫色,服务失能老人;兰色,服务空巢老人;绿色,服务社区其他老人。具有全方位、多层次、多功能服务特色。 三是形成了“五位一体”新型养老模式。随着老年群体不断扩大,养老资源不断丰富,养老方式不断完善,我们在调查研究基础上,率先提出了“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社会养老、五保养老、文化养老(或称精神赡养)”五位一体的新型养老模式。以居家养老为基础,是当前和今后要长期坚持的基本养老方式。《老年法》(修改草案)已将“老年人养老主要 人口老龄化理论研究第2 依靠家庭”,修改成“养老以居家为基础”。

养老之路特别是农村养老之路,走得艰难。早在10多年前就有学者提出:农村养老是一个沉重话题,养老路漫漫,路在何方?现在可以说已经有了明确答案。养老新格局、三类服务形式、“五位一体”养老模式,就是江苏有创新特色、区域特点的养老之路。

四、“未富先老”和“富裕型养老”

我国在进入老龄化社会初期提出“未富先老”的概念。依据是: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是社会主要矛盾。现在基本国情没有变,主要社会矛盾没有变。而,总体上说“未富先老”这个概念,目前也不会改变。

一是处于“未富先老”地区。改革开放以来,老年人生活水平、医疗条件、居住环境已有很大改善和提高,逐渐消除了贫困,解决了温饱,老年人已经不是老龄化初期“未富先老”的生活状态,生存条件、生活水平已实现了新跨越。 二是处于“边老边富”地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老年人整体上已经迈进全面小康社会,进入“边老边富”状态,养老不烦愁,医疗有保障,生活节节高,迅速向富裕养老转型。

三是处于“富裕型”养老地区。20xx年,江苏省GDP4.9万亿元,人均GDP9500美元。苏州GDP破万亿元,年人均GDP破一万美元。南通地区GDP4000亿元,年人均GDP9000美元。昆山市年人均GDP突破2.4万美元,太仓市年人均GDP突破2.8万美元,已符合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基本现代化标准。太仓市在20xx12月被评为“全国首个富裕型长寿之乡”,也是全省率先进入“富裕型”养老的县级市。在苏南农村中已经有相当一部分镇村老年人年均纯收入突破1万美元,进入“富裕型”养老。因此,应当从动态变化角度和区域性特点的实际出发,观察分析,区别对待,正确认识“未富先老”、“边老边富”和“富裕型”养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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