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时间:2023-02-26 06:05:30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属于第四条第 行业,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 ************ ************* (货物名称品牌型号),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任。



制造商(公章): **************



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第二条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发展和改革委员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注:在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9e647084b2fb4daa58da0116c175f0e7cd119b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