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对象:具有攻读研究生学历的本科毕业生与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或者具有相当于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学历的在职研究生。 二、招生学科 上海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类型包括:理学、文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哲学、管理学、艺术学、农业以及健康相关学科。 三、申请条件 (一)学历条件: 1.存在攻读博士学历的本科毕业生或者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其学历要求符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要求”; 2.或者具有相当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要求的在职研究生,其学历证明文件由原单位提供; 3.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2 年10 月1 日以前出生者为准)。 (二)考试要求: 1.通过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2.入学考试中英文达到大学英语四级标准,或者国家规定的其它英语水平。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3年7月1日至7月31日; 2.纸质报名:2023年7月5日至7月31日; 3.现场确认:报名成功的考生需要视网络情况而定的时间进行现场确认; 4.成绩查询:2023年9月20日至9月30日查询录取成绩; 5.复试申请:报名成功及通过招生考试后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可在2023年10月1日至10月5日申请参加复试; 6.报到时间:2023年12月15日前报到上海师范大学就读。 (二)报名方式 1.联网报名:考生在网上按规定填写报名信息并支付报名费; 2.纸质报名:考生根据招生简章要求填写有效报名表,及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费缴费单(邮寄或现场缴纳),将该报名表,准考证和缴费凭证密封后发送至统一报考办公室,或者亲自交至各院(系)报名处。 五、奖助政策 (一)申请条件 1.全日制在校博士生,报名参加当年招生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生; 2.本科毕业生申请成绩综合分数(不含笔试)平均分不低于考试结果最高分的三分之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bd12736bb4ae45c3b3567ec102de2bd9705de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