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幸福院分类建设管理的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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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幸福院分类建设管

理的意见(试行)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济南市民政局 【公布日期】2020.05.12

【字 号】济民发〔202030 【施行日期】2020.05.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 正文



济南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幸福院分类建设管理的意

见(试行)



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为加快推进全市农村幸福院分类建设,提升规范运营和管理 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 见》(济政办发〔20207 号)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规 范农村幸福院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鲁民函〔2019133 号)文件精神,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按照“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老人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农村幸福院建设管理运营长效机制和城乡统筹工作要求,不断扩大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面,提升服务能力和规范运营水平,提高农村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济南市民政局 2020.05.1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c6d9166834d2b160b4e767f5acfa1c7aa00822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