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幸福院分类建设管理的意见(试行)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济南市民政局 • 【公布日期】2020.05.12 • 【字 号】济民发〔2020〕30号 • 【施行日期】2020.05.12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 正文 济南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幸福院分类建设管理的意见(试行) 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为加快推进全市农村幸福院分类建设,提升规范运营和管理 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 见》(济政办发〔2020〕7 号)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规 范农村幸福院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鲁民函〔2019〕133 号)文件精神,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按照“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老人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农村幸福院建设管理运营长效机制和城乡统筹工作要求,不断扩大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面,提升服务能力和规范运营水平,提高农村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济南市民政局 2020.05.1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c6d9166834d2b160b4e767f5acfa1c7aa00822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