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文档仅限参考 公司数据对外披露及申报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管理,保障公司核心数据安全,特下发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各企业。“总部”指上海中城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所属各企业”指上海中城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下属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内所指数据包括但不仅限于财务、税务以及工资、社保等所有经营性数据。 第四条、 财务每月常态申报或披露内容,如纳税申报等,由总部及所属各企业财务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提交。 第五条、 其他对外数据披露或申报,由申报部门填写《数据对外披露数据申请表》(附件1),经所在公司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批后,交所在公司总经办存档,并向总部总裁办备案,交总部财务总监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对外披露或提供。 各所属企业交总部审批内容,可以通过邮件签批及备案。 Word文档仅限参考 Word文档仅限参考 附件1 对外披露数据申请表 申请部门: 经办人: 申请事由: 提交部门: 数据来源: 财务负责人意见: 总经理意见: Word文档仅限参考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fa0f65885254b35eefdc8d376eeaeaad0f316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