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汇石油集团财务结算中心 企业存款头寸使用申请单 NO. 申请日期:2004年 1 月 日 编号: CORP-FD-JS02 申请单位 中心账号 深圳光汇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1 贷款期限 申请理由 月数(个) 申请贷款 金 额 币别: □人民币 □港币 □美元 (划“√”确认) (大写) 人民币零亿零仟零佰零拾零万零仟零佰零拾零元零角零分 (小写)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单位财务 申 请 人 经理意见 单位领导 意 见 融资主管 意 见 集团财务 经理意见 总监意见 核定计息 批准利率(月) 起始日期 经理意见 集团财务 审核意见 结 算 部 资金信贷员 执行总裁 批 示 总裁财务秘书 审 核 总裁或其 授权人核准 《光汇石油集团财务结算中心 企业存款头寸使用申请单》(CORP-FD-JS02) 填表说明及要求 1. 本表一式三联,经最终审批人审批后第一联结算中心会计记账,第二联回复申请单位,第三联结算中心信贷留存。本表在成员单位向结算中心申请借款时使用。 2. 申请日期:申请单填制日期,为申请单审批效率的依据,应如实填写。 3. 申请单位:向结算中心申请借款的成员单位名称。 4. 申请事由:申请借款原因。 5. 贷款期限:贷款起止日期。 6. 月数:贷款期限月份数。 7. 申请贷款金额:按照实际申请币种和金额填写,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均须填写。 8. 申请人:申请贷款成员单位的经办人。 9. 审核与批示:各级领导审核与批示。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ec274f2d1d233d4b14e852458fb770bf78a3b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