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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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

姓名 身份证号 学历 毕业院校及专业 工作单位及职务 人才类别 专技资格

姓名

家庭成员情况

未购房

房产 情况

现房,不动产登记时间: 产权人:







出生年月 婚姻状况 学位





1寸照片

手机号码



与申请人 关系



技能 等级

工作单位 及职务





身份证号码



已购房 详细地址:

详细地址:

期房,交付时间: 产权人:

申请租住

单独租住(已婚) 合租(单身)

标准 本人承诺:

1. 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或货币补贴等住房保障政策; 2. 未享受房改政策;

3. 一年内未放弃人才公寓租住资格;

4. 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房屋。

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和法律后果。

本人签名:

1




申请人提供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复印件与原件

工作单位相符,本单位未提供住宿。 意见



单位盖章



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丽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意见 材料清单:

1、申请人身份证明、结婚证(已婚对象提供);

2、申请租住之日起1年以上服务期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行政事业单位提供行政介绍信);

3、符合相应人才类别的证明材料(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格证书及聘任文件、人才荣誉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在市区范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有自有房屋: 1.有现房或期房(包括住宅和非住宅用房);

2.2年内因析产、赠予、出售、被征收等原因转移、注销房屋所有权的房屋;

3.有待入住的拆迁安置房或经济适用住房;

4.违章搭建,经有关部门处理后作保留使用的住房;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fc56674677d27284b73f242336c1eb91a3733f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