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表 说 明 1、申请人应当是申请家庭的户主,户主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家庭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人为非户主的还应当出具其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2、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当由申请人向现居住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领取《杭锦旗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表》。 3、经旗民政局认定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优抚对象、重度残疾等孤、老、病、残特殊的家庭优先实物配租。 4、无工作单位的在工作单位一栏填无业或现从事的职业。 5、无房户在“住房面积”、“家庭居住总面积”、“家庭人均居住面积”栏内填无。 6、住房性质填公房、私房、父母房、租赁住房、借房、其他。 7、同住家庭成员一栏内填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赡养或抚养关系的成员。 8、申请人须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2)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3)是自有住房的应提交房屋所在权证,无房户由现居住地社区出具的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4)申请人提供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5)现居住地社区出具的收入证明;(6)其它相关的证明。 以上材料复印件统一为A4纸,原件验核。 9、申请人从登记之日起30内,其家庭收入、保障人口、住房面积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申报,不予申请的,房管事业服务中心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罪。 杭锦旗保障性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表 申请编号: 申请人 身份证号 性别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家庭人口 照片 地 数 是否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 是 □ 否 最低生活保障证号 是否孤老病残 □孤寡□年老 □大病□残疾 残疾证号 残疾情况(等级) 现住房所属街道办事处 现住房所属社区(镇人民政府) 居委会 与申请人关系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 身份证号 是否孤老 病残 家 □孤寡□年老 庭□大病□残疾 成 □孤寡□年老 员 □大病□残疾 □孤寡□年老 □大病□残疾 □孤寡□年老 □大病□残疾 居委会是否就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出具证明 □ 是 □ 否 居住方式 □ 居住自有住房 □ 租住 □ 借住 □ 无住房(其他居住方式) 住房类型 □ 楼房 □ 平房 □ 其他 自有住房产权 产权证号 建筑面积(m2) 家情况 人 庭租住情况 产权 产权证号 租住面积(m2) 租金(元/ 住人 月) 房借住情况 产权 产权证号 借住面积(m2) 情人 况 无住房的,居委会是否就无住房情况出具证明 □ 是 □ 否 住房坐落(或无 住房的暂住址) 家庭收入情况 月总收入(元) 月人均收入(元) 家庭收入证明单位 申请保障方式 □ 租赁住房补贴 □ 实物配租 如申请实物配租,□一层(重大疾病残疾) □ 三层以上(55周岁以上) 申请楼层意向 □ 三层一下包括三层(55周岁以下) 申请人所填报的家庭成员、住房等情况属实,经审核、公示,符合申请条件,同意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特此证明。 社区或所在单 社区或所在单位盖章: 位初审意见 杭锦旗保障性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表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申请人所填报的家庭成员、住房等情况属实,经审核、公示,符合申请条件,同意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特此证明。 乡镇、苏木意见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按文件规定申请人所填报的家庭成员等情况属实,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该家庭低保人口共 人。 杭锦旗民政局 意见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经查询,该申请人 和家庭成员 , , , (有 /无 )产权登记,有产权登记如下: 房管事业服务 中心产权产籍 中心意见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经审核,该家庭所填报的情况属实,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按条件的规定,予以享受 。 杭锦旗房管局 单位盖章: 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申请人姓名: 住 址: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0341f7b757f5acfa1c7aa00b52acfc789eb9f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