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社会警察形象建设的“标”与“本” 朱志萍 【期刊名称】《公安研究》 【年(卷),期】2016(000)006 【摘 要】在当前风险社会背景下,公安机关作为政府职能机构,是处置社会风险事件的重要力量.在此视野下,警察形象建设的主要职责是要有效引导那些作为直接或间接风险承担者的社会公众形成对警察组织正确的、积极的总体评价,使其成为实现风险事件处置目标的软实力.有效的风险沟通是警察形象建设的治标之策,持续的公信力则是治本之略.唯有标本兼治,由表及里,才是警察形象建设的根本之道. 【总页数】7页(P29-35) 【作 者】朱志萍 【作者单位】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治安系 【正文语种】中 文 【相关文献】 1.“才能三态论”视域下的警察形象建设研究2.警察语言形象建设——警察语言的职业特性分析及启示3.公众信任与警察形象建设——兼论卢曼的信任理论对警察形象建设的启示4.新时代警察形象建设研究5.加强基层警察队伍形象建设的几点思考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0e2f5317d21af45b307e87101f69e314332faa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