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职教中心关于校园内禁止吸烟的 规定 学校教师是学生的直接施教者,有义务、有责任做学生行为的正确榜样,自觉摒弃不利于自己和他人身体健康的不良行为习惯。“教师不应在学生面前抽烟、饮酒;校园内各处不得见有烟蒂。”为进一步保证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提高社会公德意识,控制和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特制定以下规定和措施: 一、学校禁止吸烟的规定 (一)全体教职员工要不断提高社会公德意识,不在公共场合吸烟,严禁在校园内的任何场所吸烟,特别是严禁在学生面前吸烟。 (二)全体干部、教师和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成为学生模仿的正面榜样,自觉控制自己的行为。 (三)学校干部、教职工,第一次被发现或被举报有吸烟行为,进行教育;再次发现或被举报(行为属实),取消当年参与各项评优、晋级及其它受奖的资格。 (四)“禁止任何人在校园内吸烟”。在校园内,来访的学生家长和客人不相互敬烟、不吸烟。 (五)学校干部、教师和工作人员在招待来访的学生家长、上级领导和客人时不准敬烟。 (六)学校的行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宿舍内不得备置香烟和烟具。 (七)禁止学生吸烟,如有违犯,严厉批评教育。 (八)鼓励学校全体干部、教职工,积极向学生及其家长宣传吸烟有害健康、被动吸烟有害健康方面的常识,努力为控制和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做贡献。 汤阴县职教中心关于校园内禁止饮酒和使用非法药物的规定及措施 为了改善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提高教师、学生的身心健康水平,促使教师、学生健康行为的养成和身体素质的提高,进一步加强对教师、学生饮酒和使用非法药物的管理,学校特制订如下规定与措施: 一、规定 1、教师禁止在工作期间饮酒,学生禁止饮酒。 2、禁止教师和学生使用非法药物、麻醉品、毒品等,学校不得向学生推销 驱虫药和卫生保健用品,。 二、措施 1、利用黑板报、广播等宣传阵地,对学生进行不得饮酒的教育,说明青少年饮酒的危害性。 2、学校联络家长及周边社区,共同来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劝阻青少年儿童不要饮酒。 3、学校不得擅自订购驱虫药和卫生保健用品给学生使用,服药及防疫针由防疫站统一管理。 4、每学期请防疫站保健教育所医生对学生作禁止饮酒与使用非法药品教育。 5、建立相应的健康教育学校领导小组及实施小组,明确职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应的基本情况调查。 6、学校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健康教育活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0f01254360cba1aa911da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