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公司 禁止吸烟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减少吸烟的危害,消除火灾隐患,营造健康和谐、安全至上的企业环境,关爱全厂职工的身心健康,维护公司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形象,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公司所辖区域范围内。 三、适用对象:公司所有员工及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 四、原则:禁止吸烟工作采用“限定场所、部门负责、加强引导、严格管理、群众监督”的原则进行管理。 五、管理规定 (一)可吸烟区域的设定 1.生产区内(二道门内,含南门门卫及二道门门卫,下同。)全面禁烟,公司二道门卫值班室西侧设置吸烟室。 2.吸烟室设定条件:符合消防防火要求,设置灭火器材;设置明显的标识;有专门存放烟头的容器,不随地乱扔烟头与烟灰;有专人管理(二道门门卫),监督员工进出吸烟室,专人(二道门门卫)负责清扫。 3.办公区内的各办公室内部,食堂餐厅内部(就餐期间),宿舍内部以及会议室、洗手间内部可以吸烟,其他任何地方严禁吸烟,严禁流动吸烟,卫生打扫由各卫生区负责人负责。 (二) 遵守事项 1.员工应在经当班班长同意后去吸烟室吸烟(未设置跟班班长的由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当班班长每次只可以批准一人外出吸烟,上一个吸烟人员未返回工作岗位的不得批准下一位人员外出吸烟,班长在外吸烟的就不可批准其他任何人外出吸烟。工作时间每人每天吸烟次数由各部门、车间根据自身的工作需要自行规定。 2.吸烟时应将烟灰放入烟灰缸或指定容器内,点火的火柴及吸剩的烟头应确保熄灭后放入烟灰缸或指定容器。 3.吸烟时不得大声喧哗吵闹。 (三)禁烟规定全体员工要提高“吸烟有害健康”的认识,在禁烟区内禁止吸烟、游烟,违反者按规定进行处理。 六、违纪违规处理安全部负责公司禁止吸烟管理工作,对各部门和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理。具体违纪违规处理细则如下: (一)在生产区内吸烟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在其他禁烟区吸烟及流动吸烟的,扣款100元/次。严禁将香烟及打火机等火种带入生产区内(有电焊气割作业证人员除外,但只可带打火机。),香烟及打火机等一律存放在更衣室柜子内。私自将香烟及打火机等火种带入生产区内的扣款100元/次。电焊气割作业证人员在非作业期间在生产区内使用打火机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经当班班长(部门领导)同意去吸烟室吸烟,扣款50元/次;在吸烟室内乱扔烟头的,扣款50元/次。 (三)班长不按规定批准人员外出吸烟的,扣款50元/次。 (三)对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的扣款100元。 (四)对因违反此管理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赔偿,造成重大损失的报司法部门处理。 七、外来人员管理: 被访部门或业务联系部门负责宣传本管理规定, (一)南门门卫及二道门门卫有义务告知需要进入生产区外人人员本规定内容,有权利要求进入生产区人员交出香烟和火种,并由其失代为保管,代为保管期间门卫不得私自使用。未告知或未要求外来人员暂交香烟和火种的处罚当班门卫100元/次。 (二)外来人员在生产区内吸烟的,一经发现处罚其1000元/次,并取消该人员进入公司办理业务的资格,如业务接待人员为履行告知义务的同时处罚业务接待人员500元/次。 (三)外来人员在办公、生活区内有室外流动吸烟的处罚外来人员100元/次,如业务接待人员未履行告知义务的同时处罚业务接待人员50元/次。 八、其他 (一)员工有监督的权利,对检查人员在检查中有舞弊行为、包庇行为、执法不规范行为者,任何人均可举报,举报人可采用电话、邮件或书面(意见箱)等一切形式进行举报,监督组由公司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组成,接到举报后严肃处理。 (二)吸烟有害身体健康,应少量吸烟或不吸烟,公司鼓励不吸烟。各部门应积极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等宣传活动,提倡大家尽早戒烟。 八、附则 (一)公司以前颁布的相关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二)本管理规定从二〇一七年一月一日起开始执行,由公司安全部负责解释及修订。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13199310129bd64783e0912a216147916117e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