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性:法社会学难得走动的亲戚——以法律与文学运动展开 郑怀宇 【期刊名称】《长春理工大学学报》 【年(卷),期】2010(000)008 【摘 要】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一直是一个颇具争议的话题,此种研究方法由于无休止地纠缠于法律和现实之间,因此它的科学性遭受诸多批评和质疑。而肇始于美国的法律与文学运动因其将虚构的文学作品作为法律研究对象,更是将这种批评推向了高峰。在我国,苏力教授的一篇《秋菊的困惑与山杠爷的悲剧》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了热烈的讨论。争论的一个焦点在于:将文学作品作为法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否具有研究的客观性。本文即是以法律与文学为视角而展开的对法社会学研究方法与研究客观性的思考。 【总页数】2页(P21-22) 【作 者】郑怀宇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吉林大学法学院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90-05 【相关文献】 1.认真对待我国现阶段的社会风险——关于特定社会风险的法社会学忧思与展开 [J], 刘炳君 2.关于"法律与文学运动"的再思考——以行政法体系的文学性重塑为展开 [J], 田成刚;沈烨 3.农村土地利益纠纷的问题与对策探析——从法社会学角度展开 [J], 丁慧慧 4.刑事司法程序是如何展开的:对一个案例流程的法社会学分析 [J], 栗峥 5.转型期农村人民调解的法社会学分析——从鲁东南乡村调查展开 [J], 刘行玉;魏宪朝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1123f166aeae009581b6bd97f1922791688be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