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经费集中核算后报账员管理问题与对策 实行经费集中核算制度,是适应政府部门机构改革的需要,把繁琐复杂、专业性强的会计工作从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工作中分离出来,目的是更有利于报账员做好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但从实际运行来看,部分单位的领导及报账员由于对此项工作缺乏足够认识,支持配合不够,于是忽视了对单位报账员的管理,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本文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对策。 一、报账员管理出现的问题 (一)单位方面。实行经费集中核算,单位资金的筹措、分配、使用权按财务管理的要求仍归原单位。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单位财务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加强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其流失;对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实施指导、监督等都是单位报账员管理的内容。但从现实来看,许多单位由于放松了对报账员的管理,结果给单位带来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为: 1、单位经费管理混乱。实行集中核算,其实只是将单位报账员从繁杂的算账、记账等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而将工作重点转到预算安排、资金筹措、给领导当好经济参谋和财务管理上来。如果报账员的业务能力不强,或者不重视对报账员的管理,势必使单位的经费管理混乱,不利于工作的正常开展。 2、单位现金管理违规。部分单位的报账员对现金管理不重视,挪用、坐支现金随意性大,如部分单位长时间不来核算中心报销,或者一个月只来一两次,但一来核算中心报账就是好几万现金。如果放松单位报账员管理,随意坐支、挪用现金,将给单位的资金安全带来隐患。 3、往来款管理混乱。在实际操作中确实存在不适用收费票据,而又非往来款的其他财务性质的收入(属应税的项目,房租等)。如果单位报账员不熟悉业务,或管理意识不强,对单位的往来款项和收入性质不分,就会混乱单位经费支出,造成账务核算的不准确。 4、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失责。会计核算移交后,有些核算单位对固定资产管理职能概念模糊不清,以为资产管理全部是核算中心的事,放松了对资产的管理,根本未设资产明细台账。另外,有些核算单位对一些固定资产的增减没有及时到核算中心进行资产核销、增加等账务处理。更有些单位随意转让、划拨固定资产。如果报账员没有认真加以管理,就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不利于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核算中心方面。实行集中核算后,报账员是单位和核算中心的沟通桥梁和纽带,如果放松对报账员的管理,也会给核算中心带来不良影响: 1、降低工作效率。目前,一些单位报账员是由不具备基础会计知识的人兼职,由于他们不熟悉财务知识,不了解相关财务制度,大大降低了单位的理财水平。因此,来核算中心报账时,单据书写不规范、不完整;无法区分单位经费性质,常常混淆经常性、专项、往来款等款项。另外,核算中心工作量大,又对单位的具体经济业务活动不是很了解,这些都给核算中心的审核和核算工作带来不便,大大降低了核算中心的工作效率。 2、加大监督管理难度、增加风险。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后,核算中心审查单位支出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是建立在单位报账员审核和领导签批的基础之上的。由于会计主体与会计核算相分离,核算中心往往只能就凭证的规范性进行审查,不易查明其合法性和真实性。如果单位报账员思想品德不佳,业务素质不强,仿冒领导笔迹在单据上签字来核算中心报销,用合法凭证虚列支出套用现金;或者对单位的现金收入?穴如收费性、往来款等收入?雪不及时上缴,私自挪用等,这些都大大增加了核算中心对单位财务监督的难度和风险。 二、加强单位报账员管理对策 (一)单位要重视对报账员的管理 1、思想上重视对报账员的管理。单位要按照“三个不变”原则,核算中心只担负核算和监督职责,而不能代表单位行使会计主体职责,故单位领导不能认为会计日常的记账、支付工作都移到了核算中心,单位就不再履行会计职能,发生财务违法违纪行为不再承担法律责任,从而削弱报账员的管理。正确认识报账员是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单位领导要树立三种意识:实行经费集中核算,不是削弱单位财务管理,而是进一步促进财务规范化;不是改变会计主体,而是财务工作重点的转移;不是降低单位理财水平,而是需要配备素质更强的专职报账员。应认识到,随着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各项财政改革政策的出台,单位财务管理的职能还需要进一步的加强,所以不能放松报账员的管理。 2、增强单位内部财务控制管理,规范对报账员的管理。单位仍是会计主体,要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单位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和管理制度,通过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内部财务业务规范,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科学规范管理。单位撤销了会计机构,但不能说明报账员的管理也可以不要了,相反加强单位的各项财务管理仍是各预算单位不可推卸的职责,势必要求报账员有更良好的业务素质。由于单位一切的经济往来首先还是通过单位自己 管理,如对原始凭证的初审,应根据行政事业财务制度与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审核票据是否符合财务规定,是否真实合法;还要做好经费预算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往来款项管理;正确执行经财政部门批准的经费预算和财务计划;这些都要求单位有一套完善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来规范对报账员的管理。 3、严格现金管理。要规范收费性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管理,建立现金日记账制度。坚持现金收入日清月结,不能坐支现金,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实地抽查制度,防止报账员长期占用现金,或挪用现金,造成不良事件的发生。 (二)核算中心配合单位加强报账员管理 1、加强宣传,相互支持。加大对经费集中核算改革的宣传与解释工作,使单位领导和报账员认识到,实行集中核算改革是政府加强财政管理的行为,是会计核算、监督职能的转移,而不是削弱单位的财务管理权,单位负责人仍是会计法律责任主体,单位仍有义务和责任搞好内部财务管理工作,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单位不能削弱对报账员的管理。 2、加强培训,提高报账员素质。报账员业务素质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核算中心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因此核算中心要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对其的培训工作,进行经常性交流和沟通。如,举行业务学习、培训班等,帮助报账员开展往来款项清理工作、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及时告知新的财务管理政策,对单位报账员遇到的各种问题要认真出谋划策,帮助解决,进一步提高单位报账员的业务水平。 3、建立报账员信息反馈机制。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报账员的交流会,聆听报账员的意见和建议。定期或不定期上门走访、沟通,探讨会计集中核算进程中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办法。不断改进工作措施和工作方法,从而促使单位重视报账员的管理。 4、加强单位备用金管理。监督单位日常现金收入是否及时上缴,是否有坐支、挪用现金现象。严格备用金管理,对违反有关财务规定的给予警告、通报、拒绝报销,规范报账员的行为。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12b5271102de2bd960588b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