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梁老师精心编辑整理(营改增后知识点),学知识,抓紧了! 商业银行改进表外核算水平的三个建议 《企业会计准则》未对商业银行表外核算予以明确规定.近年来,商业银行衍生金融产品、理财产品、贷款承诺、保函等表外业务发展极为迅速,同时表外核算质量不高、风险控制措施不到位的问题也日益显现出来.为此,我们建议: 首先,建立披露——科目——账户的核算控制体系. 随着商业银行管理的不断精细与深入,对表外核算质量的控制逐步由原来的披露——科目的控制,转变为披露——科目——账户的控制.因此,可通过会计应用系统中对表外科目及账户的核算内容、记账模式、账户使用权限的标准化设置,从根本上提高总行统驭全行表外业务信息披露的能力,构建起风险可控、管理精细的核算控制体系,为表外信息披露、内部业绩考核与分析、风险评估与管理提供详细明晰的基础数据. 其次,提高表外账与业务台账的对账水平. 一是建立表外账与业务台账的定期核对机制,在对账制度中明确表外账与业务台账的对账范围、对账方式、对账频率等内容,细化和完善对账的操作规程. 二是商业银行在开发会计应用系统时,尽量实现业务台账的系统自动登记、表外账的系统联动记账,提高对账的可操作性和机控水平. 三是对于机构层次较多的大型商业银行,建立不同业务分层级的对账模式,尽量减轻柜面的工作量.对于系统自动登记台账、自动联动表外账的业务,建议将对账层级设在一级分行或二级分行,对于手工登记台账、手工登记表外账的业务,对账层级设在经办机构.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131d65311661ed9ad51f01dc281e53a580251d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