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佛兰汽车4S店管理安全保卫制度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财产安全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指派专人负责,对本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第三条 公司设保卫干事,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第四条 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要认真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进行安全培训。 第五条 落实防火措施: 1.办公室、仓库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企业应定期检查消防栓是否完好无损; 2.办公楼、仓库要按消防规范要求配备各种灭火器,并按规定期限更换灭火药物; 3.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完善存放,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4.安全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存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第七条 抓好安全用电: 1.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2.严禁擅自接驳电源和使用额外电器,不准在办公场所使用电炉; 3.下班前应该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各部门负责落实到位。 第八条 落实防盗措施: 1.仓库、办公大楼应设有门卫;办公房间无人在内时要关好门窗和电灯; 2.财务室、仓库等重要部门要安装自动报警器,下班时要接通报警器的电源; 3.重要部门的房间要设置铁闸铁窗, 4.车辆停放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第九条 部门领导负责安全保卫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要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凡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总经理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效日期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159ad04fb0f76c66137ee06eff9aef8951e48d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