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如何辞职

时间:2023-08-12 20:58:16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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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如何辞职



最近又有人咨询一个作为公司的挂名法定代表人辞职的问题,之前就有过类似的很多咨询。很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出于各种原因不想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让小股东、公司员工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是这些所谓的法定代表人并不实际享有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公司的事宜还是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负责,这也算是大家日常所说的挂名的法定代表人。

但是很多公司由于实际控制人经营不善导致出现欠款、诉讼,甚至刑事问题,这时候都需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去直接面对和处理,被催债、应诉或者有可能被司法部门传话。很多挂名的法定代表人遇到了这些事情才发现问题的严重性,要求实际控制人变更法定代表人,但是这时候谁有原因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呢?实际控制人也找不到合适接替的人了,这样就一直不给变更。这个挂名的法定代表人也不能直接去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毕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法》以及《民法典》的规定是由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的,这些职务的产生都是需要经过股东会或者董事选举或者聘任产生的,但是无论是股东会还是董事会都是由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定代表人是无法真正形成有效决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的立法宗旨,法定代表人作为代表公司法人进行经营活动的负责人,理应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挂名法定代表人已从公司离职,其既不是公司的员工,也不是公司的股东的情况下,也不参与了经营管理或领取任何报酬。从法律规定的层面来说,其已不具备成为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条件。而在将其在离职后仍被登记为法定代表人造成了原告的法律风险。

那么真的就没有办法了吗?

总是有办法解决矛盾的,就是麻烦点,首先协商不成,到公司登记部门也不管,最后就只能去法院诉讼了,穷尽了一切救济途径之后,司法就是最后一个救济途径了,也就当事人之间就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无法通过内部自治方式解决时,应允通过司法程序寻求解决,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诉求“涤除法定代表人”职务。

关于法院审理的一些案例,我整理了一下相关观点,关于是否应涤除挂名法定代表人作为法定代表人的登记事项,挂名人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或者委托关系,这些关系有没有解除,如果已经解除就没有继续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依据了。当然这些变更的要求也是比较严格的,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经理、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依据公司决议和同意任职而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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