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规章制度1 企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主要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活动策划、品牌研究及推广的私营有限责任。 第3条机构:销售部门、财务部门以及行部门. 第4条本规章制度所称的是指市伯乃斯咨询有限;员工是指市伯乃斯咨询有限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 工)。 第5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7条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 条件的员工。 第10条员工应聘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员工应聘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 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19afd0e750bf78a6529647d27284b73f34236e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