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政治与业务学习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十五大会议精神和江泽民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律师法》,经常有针对性的采用多种形式与方法学习政治与业务,以不断提高全所律师的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以求将全所律师造就成为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湛、道德高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具有良好社会形象的律师队伍。 二、学习内容与要求: 1.政治学习方面:主要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有关政法工作的论述,学习党的十五大文件,学习江泽民总书记关于政治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当前,着重学习最近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的有关文件。通过学习,使每位律师在任何时候都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的政治立场,并具有较强的政治鉴别力和高度的政治敏锐性。 2.业务学习方面:面对着浩如烟海的法律法规,要学习的内容很多,但任何一个律师要掌握全部法律、精通全部法律事务是不可能的。一个律师不可能是所有领域的专家,只有在其熟悉的法律领域才能充分发挥其特长,形成独到的竞争能力。一个律师事务所走向专业化才是向高层次发展的必由之路。据此,本所的业务学习主要掌握以下三点:①新型领域业务知识的学习如大量的金融、证券、房地产及物业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贸易、反倾销、不正当竞争、高科技、抵押合同出具海事、公司产权重组、公司股权转让、公司合并与收购、公司解散、破产及清算,招投标、保险理赔等新兴法律服务领域已经摆在律师的面前。处理这些新兴的法律事务,必须精通法律知识及相关的专业知识。因此,先抓好其中房地产、国际贸易、金融证券和知识产权保护的业务学习;②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学习。对全国人大新颁布的法律及有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及所属部委新颁布的行政法规,有关部门新发布的司法解释,以及新施行的地方法规等,凡一出台公布即组织一次学习;③在今年,尤为重要的是要对修改后的《刑法》、《刑事诉讼法》进行学习,以提高对刑事辩护业务的水平。 三、学习时间:每周星期日下午2时至5时为政治与业务学习日。 四、学习人员: 1.政治学习:凡本所专职、兼职、特邀律师及律师助理和全体行政后勤人员必须参加。 2.业务学习:凡本所专职、兼职和特邀律师及律师助理必须参加。 五、学习方法: 1.将本周要学习的内容,事先通知给每位律师,并指定其中一位律师做准备,届时做重点讲解,讲解后由大家学习讨论。 2.走出去或请进来,邀请各行各业的行家里手给我们的律师上课。 3.解剖、典型案例进行讨论学习。 4.对出庭代理、辩护的典型案件,组织律师进行观摩学习。 5.参加出国接受培训的律师,以及由上级司法机关组织培训的律师,回所后要将学习的收获与体会向全所律师进行传达,并组织讨论。 6.分别邀请公检法有关人员,顾问单位负责人员,受理案件当事人等座谈会,听取各方面对律师的意见,然后有针对性的组织律师进行研究讨论,以取长补短。 六、政治、业务学习必须准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除外出办案或者特殊情况已经请假未能出席者外,未能参加学习的,记入当年考核内容。凡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布置的有关教育整顿等方面的学习,未能参加者一律进行补学习。 七、政治、业务学习设专人进行学习记录。在业务学习时对某些案件经集体讨论的,还应当填写案件集体讨论登记表。 八、本制度已于××××年×月×日经律师会议讨论通过并予实施。 学习记录 ┌───┬──────────────┬────┬───────────┐ │时间 │ │ 地点 │ │ ├───┴─────┬────────┴────┴───────────┤ │ 出席人员签名 │ │ ├─────────┘ │ │ │ ├──────────────┬────────────────────┤ │ 已批准不能出席人员登记 │ │ ├──────────────┘ │ │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1d8b519084c2e3f5727a5e9856a561252d321a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