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关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 说明如下: 一、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说明-新增医师执业地点变更功能 (一)原注册主管部门的操作 卫生行政部门在【医师信息】——【基本信息】列表中查询拟变更执业注册地点的医师: 点击【查看】,进入该医师详细信息页面,点击【调离出当前执业机构】: 确定后,画面自动跳转至【医师信息】——【调任信息】,如下图: 点击【移交】,在下图页面中对调任医师移交地点进行选择,并点击【确定移交】. (二)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说明—调入单位所属卫生行政部门的操作 医师调入单位所属卫生行政部门,点击【医师信息】—-【调任信息】,查询该医师信息。 点击【接收】,在下图中选择接收机构后,点击【确认接收】,完成医师执业地点变更操作.调入单位(接收机构)将自动添加该医师账户,无需重新输入基本信息。 二、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说明-将启动业务水平测评工作的功能权限提升至各省级卫生厅局/省考核办公室 各考核机构完成医师工作 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后,不能自行进入业务水平测评阶段。各省级卫生厅局/省考核办公室在实际工作中,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州/市/区/县考核工 作进度后,在“考核周期设置”界面,点击【开启业务水平测评】或【关闭评测】按钮,启动或关闭全省业务水平测评工作。具体操作如下图所示: 三、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说明—新增简易程序考核人文医学功能 为 加强医师人文医学精神培养,新一轮全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要求:所有执业医师对人文医学的学习与考试都没有豁免权。系统中新增简易程序考核人文医学功能,具 体操作如下:考核机构点击【考核内容审核】--【复核通过医师】——【简易程序评定】,对已完成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的医师进行人文医学考核评定。 四、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说明—关于考核机构指定关系延续功能的说明。 对于已经完成一个考核周期工作的地区,如之前审核通过的考核机构以及指定考核的卫生机构不变,则卫生机构与卫生行政部门不必重复考核机构申请、资质审核等工作,通过此功能延续上一周期的考核机构指定关系,快速有效完成新一轮考核周期的考核机构设置工作.具体操作如下: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系统设置】—【考核周期设置】下,点击【新增考核周期】,填写新一轮考核周期基本信息。 填写完成,点击【设为当前周期】,将其设为当前考核周期. 卫生行政部门在【考核机构】—【考核机构】查询区中选择上个考核周期,搜索上个考核周期的考核机构列表,选择本期连任的考核机构,点击【延续】,在跳出对话框中点击【确定】,则本次考核机构设置成功。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374d660a16925c52cc58bd63186bceb19e8edb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