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主席,大家好: 正本清源,校园网贷是指在校学生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借款或支付的行为。不理性,指的是没有经过审慎思考就付诸行动;不道德,对于借贷平台这类商主体而言,指的是违反商业道德。根据逻辑学上的解释,“主要原因”是指一定历史条件下导致该事件发生的诸多现实的、具体的因素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因此,我们判断是不是主要原因的标准即在于是否具有决定性,下面我方将从三点进行论证: 首先在借贷前,借贷者对是否需要借贷具有决定性作用。在校大学生都有来自父母的生活费,贫困学生也都有来自国家的低息学生贷款、助学金等补贴,加之一些学生还会有一定兼职的收入,这些钱维持正常的日常生活应当是足够的。如果在校大学生们没有不理性的过度消费需求,没有过分的攀比心理和享乐心理,压根就不需要借贷或者说不需要借远超自己日常生活所需的款项,即使放贷者吹得再天花乱坠也对我产生不了影响。 其次在借贷中,借贷者对如何进行借贷具有决定性作用。有些放贷者固然道德水平不高,对学生们做了一些有意识的商业诱导,但在校大学生毕竟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具有自由意志的成年人。如果能够保持理性,在看到诸如“零利息”这样的口号时就应当想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个浅显的道理,就应该想到要借也要通过蚂蚁借呗、京东校园白条这样正规的渠道进行借贷。更不要说,许多大学生是自愿接受高利贷、裸贷这样极端的借贷方式,没有人逼着他们要这么借,是他们自己的贪欲与不理性怂恿着自己走上了这条路。 最后在借贷后,借贷者对如何处理问题具有决定性作用。有些大学生可能不知道超过24%的利息是没有强制性的,但也应该懂得面对巨额利息时可以上网查一查、问一问要怎么办,一查不就知道了。就算不知道上网,也可以问问周围的朋友、同学和老师,就算不好意思直说,也可以旁敲侧击的问嘛。至于暴力催债、勒索催债等等,只要想到报警就不是问题了。最不济,还有父母在,不管如何他们都会想法解决的。偏偏,那些走向极端的学生们,他们一个法子也不愿意想、不愿意试,他们根本不知道理性思考为何物。自杀在刑法中都阻断外界因果关系,对方辩友又如何能告诉大家这悲剧主要原因是借贷者的不道德呢? 综上所述,校园网贷的各个环节借贷者都起着决定性作用,乱象的主要原因正是他们的不理性。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54ce17d961ea76e58fafab069dc5022abea466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