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注销操作指南 一、适合使用简易注销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二、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三、简易注销的流程 第一步、企业首先通过企业联络员信息帐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没有帐号注册即可;登录后在企业公示系统中会有一个“简易注销公告填报”模块 ,选取“公告填报”;同时将《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样本见附件)拍成照片或扫描后以jpg/JPG格式上传。 特别提醒:每个企业只有一次申请简易注销的机会,随便上传一个《承诺书》图片,或误操作上传错误图片文件,一旦确认提交,都将无法修改,并且不得再次申请。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必须全体股东以黑笔或墨蓝笔亲自签署,不用按指纹,日期位置加盖公章。如中途进行撤销操作,也不得再次申请。请企业谨慎担操作 第二步:公告期45天(自然日)结束后,企业须在30个自然日内办理网上预审并提交书式材料(超过30日视为自动放弃此次简易注销)。网上1 预审操作步骤为登录临沂市工商局主页()找到网上登记,进入“临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进入“企业登记”选择“注销”(有帐号直接登录,无帐号的可先注册帐号再登录)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页,在附件信息栏将“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扫描上传,所有信息完毕后点击提交工商局预审,2个工作日内工商局会进行预审。 预审通过后登陆“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网上服务平台”即可在主页查看,请打印通知书及申请书,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及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通知书上指定的窗口提交。 特别说明:简易注销只简化企业注销手续,并不代表企业就可以不再进行清算,清算工作仍需由企业自行完成。 2 附件1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现向登记机关申请 (企业名称)的简易注销登记,并郑重承诺: 本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 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本企业全体投资人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5ce093c5122aaea998fcc22bcd126fff6055d0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