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学年北京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请表 填表时间: 姓 名 民 族 学院/单位 不及格门次 起止时间 社会工作 时间 获奖 情况 性 别 政治面貌 团 支 部 学 号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排名/总人数(百分比) 单位 奖项名称 / ( %) 职务 颁奖单位 个人 总结 组织鉴定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 团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 团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北京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请表》填写说明 1.表格为一页,不得随意增加页数,不得破坏表格格式、字体设置。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没有填“无”。需要填写时间的地方一律使用诸如“2013.09”的格式。 2.表格中个人基本信息、“社会工作”、“获奖情况”和“个人总结”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3.表格中“团支部”指的是所在的班级团支部,如“土木0901团支部”;加权成绩排名必须注明总人数和排名百分比(小数点后保留一位)。 4.表格中“社会工作”、“获奖情况”均应填写2013-2014学年内事项。颁奖单位指颁发奖项的单位名称,如“共青团北京大学委员会”。 5.个人总结重点介绍思想表现、学习情况和团学工作经历(200字内)。 6.组织鉴定由具体推荐组织填写,如基层团支部、学生社团等。 7.表格中“单位团委意见”栏须由学院(单位)团委(团总支)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表格中“学校团委意见”由校团委统一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8.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一式一份。 9.本页“填写说明”不需打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5ec6fa66629647d27284b73f242336c1fb930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