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结婚登记相关条件和材料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蓝底或红底) 合影照片。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关于办结婚证婚检方面: 1、以当事人自愿为原则,免费为当事人婚检。 2、旌阳区妇幼保健院为旌阳区婚前医学健康检查机构。 3、凡自愿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婚检)者,持身份证、户口簿、一寸个人近照在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领取“免费婚检卡”或“免费婚检表”,婚姻登记部门审核双方户籍材料后,对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的人员,发放“免费婚检卡”。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77ce8b6bc1e650e52ea551810a6f524cdbfcb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