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申报表 (未进行户籍改革地区填报) 市(州)县(市、区)申请人签名 高考报名号 户籍所在地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县(市、区)镇(乡)村(居委会) 高中学籍所在中学 该生具肩本地乡镇中学(或42个贫困县市中学)连续三年高中学籍。 该生为本校毕业生,并实际就读三年。 该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为本地区农村户籍,且考生具有本地区连续三年农村户籍。 经办人: 中学盖章 年月日 经办人: 公安户籍管埋部门盖章年月日 经办人: 县(市)教育局学籍御部门盖 章 年月日 此表填写内容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经办人: 县(市、区)招办盖章年月日 该生填写内容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经办人: 市(州)招办蛊章 年月日 备注:1.未完成户籍改革地区考生填报此表,4月30日之前交所在中学后报送县(市、区)招办。 2. 一份 留市(州)招办存档备查。 3. 4. 表上意见栏内除加盖公章外,经办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 考生中报项目的具体政策详见当年省招委文件规定。 此表一式3份,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留县(市、区)招办存档备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7ce3e46f31dc281e53a580216fc700abb68527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