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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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川南医院



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



为切实做好门诊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 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最大可能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感受到“以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满意”高于一切的服务宗旨,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1、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进 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2、“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接诊医师必须对门诊急危重症患者实行首诊负责 制。 2)门诊患者突发意外情况时,所在科室或就近科室就地进行抢救,并通知相关科室配合抢救。

3)门诊患者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接诊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 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予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4)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 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5)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由首诊接诊医生、护士护送,后


办住院手续。

6)各专业科室每日预留 12 张床位。

7)全院职工必须执行我院设立门、急诊“优先处置通道”的决定, 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 除按规定处理外视对病人抢救的影响程序追究其责任





门诊部

2016.6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84630136aeae009581b6bd97f1922791688bec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