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发展对象及预备党员考察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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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重要文件4,对重点培养对象和预备党员考察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发展对象及预备党员考察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对重点发展对象及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使其尽快成长,我院对其提出以下意见:

一、对于现任院级、班级重要学生干部被推荐为重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考察,继续采取岗位责任制方式进行。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被推荐为重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由相关老师主要负责考察;各班级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生活委员(限一、二年级)被推荐为重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由院学生会主要负责考察。相关党支部协助考察。

1、考察区间一般为半年(每年10--次年4月;每年5--次年9月) 2、考察主要内容:开会签到、任务落实、同学评价等。

二、对于其他的学生被推荐为重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考察,主要由院办公室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考察。相关党支部协助考察。

1、考察区间一般为半年(每年10--次年4月;每年5--次年9月) 2、考察时间视被考察者情况而定,一般固定到不与上课时间冲突的时间。 3、考察主要内容:协助学院完成一些临时性任务,例如收送资料或文件,整理数据或文字、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三、考核:对于态度不端正或不能认真完成所交办的任务者,视其情况延长考察期。对于谈话前现场书面测试未通过者,延长考察期。

四、补充说明:对于曾连续担任上述重要职务一年以上的学生,视其工作期间和卸任后的表现,由相应部门提出考察意见。

五、本意见解释权归信息学院综合办,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信息学院党总支、团总支

2009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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