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要求: 若申请人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其现户籍地(即报名时之户籍地)及原户籍地(即入读本科前之户籍地)皆必须属於以下二十五省市及自治区 : 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苏省、辽宁省、四川省、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山东省、陕西省、河南省、江西省、贵州省、云南省、安徽省、山西省、河北省、黑龙江省及吉林省。 若申请人为往届本科毕业生,其现户籍地(即报名时之户籍地)必须属於上述二十五省市范围内。 若申请人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课程除外(报读此课程需有两年全职工作经验),可报读所有其他课程。 如为往届本科毕业生: 只可报读工商管理及公共行政硕士学位课程。 如报读其他课程,申请人必须参加应届内地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其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规定的一区分数线。 申请人须获得与报读课程相关之四年制本科/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 成功被录取的学生只获临时录取,待取得本科/学士学位毕业资格及总成绩达到有关学院的要求后,将获正式录取。 申请人学士学位毕业总平均分达到相等於* C+或以上之成绩。(法学院课程除外) 申请人必须具有报读课程所要求之语言能力。 *相等於4分制GPA之2.3分,20分制之14分或100分制之70分。 报读以英语授课课程之申请人必须接受英语面试。但属以下情形者可获考虑免英语面试 : 申请人所获学士学位之教学语言为英语;或 所获之学士学位为英语专业;或 达国家大学英语考试 (CET) 六级、托福 (TOEFL) 书面考试 550分或计算器考试 213分、雅思考试 (IELTS) 6.0或以上,或同等资格。 澳门大学研究生申请条件为: -般入学(硕士学位持有者)具有澳门大学认可的硕士学位或学术背景。加速入学(适用于UM硕士学生)已在澳门大学注册硕士学位课程至少-年。以出色的表现成功完成了课业部分,并展示了强大的研究能力。直接入学(学士学位持有者)具有优异的学士学位,并犋有较强的研究能力等等。 澳门大学研究生英语能力要求 倘申请人所获学士/硕士学位之教学语言不是英语,申请人必须提交以下任何-种英语能力证明: 托福(TOEFL)书面考试550分/网上考试80分或以上或, 雅思考试(IELTS)总成绩6.0分或以上,且各单项成绩不低于5.5分或, 个别学术单位亦可接受国家大学英语考试(CET)成绩,详情请浏览相关学术单位网站查询。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8d93a164793daef5ef7ba0d4a7302768f996f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