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办理毕业答辩成绩单的说明 博士生在办理毕业答辩所需成绩单时,须提供《博士生出席学术专题讲座情况表》和《博士学位论文工作阶段报告》供研究生院教学办公室(206室)考核各确认1个学分合格。 鉴于多次发现有博士生提交的参加学术专题讲座情况表完全雷同,相互拷贝现象。现特规定: 一、 二、 三、 从2007年开始所提交的博士出席专题讲座情况表必须手写,不得再提供打印稿件; 博士出席专题讲座的次数不得少于10次,时间总计不得少于20学时。 发现雷同,将博士出席专题讲座情况一个学分的成绩确认为“0”,不得申请学位。 教学办公室在给学生出具成绩单时共提供五份: 1份由教学办存底; 1份由学生提交答辩材料时用; 1份由学生交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处存底; 1份由学生办理离校手续时交学校档案室随人事档案; 1份由学生自己找工作留用。 不够者请自己网上下载打印,教学办免费盖章。 《博士生出席学术专题讲座情况表》和《博士学位论文工作阶段报告》请用 16K纸打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8e5460ede36a32d7375a417866fb84ae45cc3d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