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宗元的文学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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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宗元的文学



柳宗元是中唐时期杰出的“文章之士”,在文学上取得了多方面的成就。他的文学思想观点和创作实践,不仅引领了当时文坛的新风尚,而且对中国当代文学也有着非常重要的启示和作用。 柳宗元的文学观点,归纳起来,有如下几条: “文以明道”说

“文以明道” 说是柳宗元在《答韦中立论师道书》一文中提出来的。“明道”一词,南朝齐梁时期杰出的思想家刘勰早就提到过。柳宗元对刘勰“明道”说作了更进一步的发挥:“始吾幼且少,为文章,以辞为工。及长,乃知文者以明道,是固不苟为炳炳烺烺,务彩色、夸声音而以为能也。凡吾所陈,皆自谓近道,而不知道之果近乎远乎?

“及长,乃知”的意思,一是说明他通过自己的写作与文学实践,才慢慢地明白了这个道理;二是说明他通过后天的学习与借鉴,才逐渐地明白了这个道理。

柳宗元的“文以明道”说,是一种文、道并重的“二元论”观点。写文章的目的是为了“明道”“道”借助于文章而更加鲜明,文章因为“道”而更加显著。它与北宋时期理学的代表人物周敦颐所讲的“文以载道”观点,把“文”当作“道”的载体,甚至看作纯粹的舆论工具,有着很大的不同;跟南宋时期理学代表人物朱熹所讲的“文便是道”观点,主张“文道一体”,混淆了“文”与“道”的界限,有着更加明显的区别。 非常难能可贵的是,柳宗元不仅在口头上宣讲“文以明道”而且将其付诸于实践。柳宗元在《寄许京兆孟容书》中指出:“唯以中正信义为志,以兴尧、舜、孔子之道,利安元元为务。”他坚信自己和王叔文等人所实行的政治改革,是正义的事业,是符合国家与老百姓利益的行动,始终不愿改变自己的政治主张和远大的理想,更为广泛地钻研古今典籍,并加以批判性地吸收与借鉴,因而大大提高了自己的思想水平和文学修养。他勇敢地拿起笔来,写下了大量的理论著作,愤怒批判黑暗的社会现实,大胆宣传进步的政治观点;并继续高举散文革新的大旗,写出了许多优秀的山水游记、诗歌和辞赋,从而在思想史和文学史上,留下了光华璀璨的一页。


“辅时及物”说

“辅时及物”说,是柳宗元在《答吴武陵书》一文中提出来的。“辅时”——即有利于、有助于时代;“及物”——即跟事物相联系。所谓的“辅时及物”,是在“文以明道”的基础上,要更进一步地贴近现实,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要与时俱进,服务时代、服务社会、服务人民。

“辅时及物”说,在文学实践上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文学创作的根本源泉是生活,而不应是某种理论概念的教条。如果文章所表现的只是作为观念的空疏的“道”,而没有生活实践为基础,那怎么能创造出真正优秀的文学作品呢? 刘勰的基本文学思想,主张文章要“衔毕佩实”质文并重”为了达到这一要求,反对“诡奇”“淫糜”等为争一句之奇而穷思力索,主张“夸饰有节,饰而不诬”的写作原则。认为文章的写作过程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文学的任务是要“写天地之辉光,晓生民之耳目矣”文学的社会作用在于起到“顺美匡恶”因而反对“无所匡正”“无益时用”的文学 柳宗元极力提倡“辅时及物”,他本人也撰写了许多这样的文章,如:脍炙人口的《捕蛇者说》,揭露暴赋酷役对人民的残害,竟然比异蛇还要厉害“故为之说,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驳复仇议》针对徐元庆替父报仇的案件,“刑而后旌”“亲亲相仇”两个方面,提出“刑”或“旌”必须符合国家法典,切合实际,无论官民,当刑则刑,当旌则旌,但必须刑旌分离,二者不可同用于一人;同样“亲亲相仇”者也是无视国家法典、无视客观实际的错误行动,为官者只有依法行政,为民者只有遵守国家法典,才能消除“亲亲相仇”的隐患,达到为国分忧为民除害的目的。《敌戒》阐明了“敌存灭祸,敌去召过”的道理,指出“敌去而舞”将会招来更大的祸害,提醒人们应当居安思危,希望宪宗不要“废备自盈”。事态的发展果不出柳宗元在文中所料,元和十五年,唐宪宗就被宦官陈弘志等杀掉。文章反复地阐述了事物相反相成、矛盾相互转化的道理,体现了丰富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对当今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褒贬讽谕”说

“褒贬讽谕”说,是柳宗元在《杨评事文集后序》一文中提出来的观点。“褒贬讽谕”说,所强调的是写作的文体,他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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