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退休管理制度 张掖市退休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 1.严格执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和副职分管、正职监管的财务管理制度,对重大财务问题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一律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和程序。 2.计财科具体负责全局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管理机关财务收支预算、审核、报销。 4.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进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预算管理的,要及时上缴国库,并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规定。 5.资金使用实行计划审批制度,由业务科室提出详细的用款计划,由分管领导签字,主要领导审核。财务支出时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由经办人签字、报请分管财务的领导签字报账;对1000-10000元(不含10000元)的支出,由经办人签字,报请分管财务的领导和主要领导会签才报销,对于10000元以上的大额开支要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后,实行会签。 6.工作人员往来款项每季度清理一次,当年无法还回、欠款数额较大的按当期贷款利息加收滞纳金。 7、局机关资金使用年初要做出预算,年终进行决算。分管财务的领导要定期向主要领导汇报财务开支情况,所有开支每月由主要领导审核一次,计财科每月要向分管财务的领导和主要领导提交财务报表,每半年进行一次财务公开,每年进行一次内部审计。 二、差旅费报销管理 1.局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甘肃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甘财行发[1997]第001号)执行。 3.工作人员到省内外出差原则上一律乘座火车或汽车,县级干部到外地出差一般不带小车、不乘飞机、尽量减少工作人员,特殊或紧急情况下需带小车或乘飞机时,必须经主要领导准许。 4.严格控制住宿标准和交通费用。无特殊事由,超标准费用由个人负担。 5.工作人员出差需借差费或临时周转金时,须经分管财务的领导批准后借支,借款额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6.出差人员在返回单位一周内报销差费,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司助人员差费、车辆维修费、油料费、停车费、过路费等每半月报销一次,不能以任何理由拖延。下乡补助按月报销,不得累计到年底一次性报销。 7.严格差旅费报销程序,出差人员在报销差费时,应先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由计财科审核签字,须经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后,财务人员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三、办公用品购置管理 1.局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和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统一采购,统一管理。 2.各科室如有需要采购的物品,每季度由科室提出申请,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属于需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的,由计财科负责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办公室负责采购。 3.物品采购严格按计划进行,严把质量关,尽可能做到货比三家,质优价廉。 4.办公用品实行领用登记制度。消耗品由各科(室)按计划每月统一领取一次,局领导可由办公室安排通讯员领取。借用库存物品时要履行审批手续。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993c4e416791711cc7931b765ce0508773275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