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书(模板)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应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及发包人的招标文件和承包人的投标文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和承包人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项目经理: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固定单价合同方式 签约合同价(大写): 元(人民币)¥: 元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元(人民币) 暂列金额¥: 元(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及合同签订期间的澄清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 (10)安全生产责任书; (11)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12)工程质量保修书; (13)南宁市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证书; (14)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进一步规定如下: 1)如果发包人要求中的具体内容未被法律法规所禁止,应被优先执行: 2)如果“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之间在数量或项目特征上出现歧义或矛盾时,以“图纸”为准;如果“技术标准及要求”与“图纸”之间在质量要求或工艺标准上出现歧义或矛盾时,以“技术标准及要求”为准; 3)对于同一类合同文件,以其最新版本或最新颁发者为准; 4)发承包双方签署的与工程有关的洽商、变更、协议、纪要、信函、备忘录等,其优先解释顺序应视内容与其他的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 七、本协议书有关词语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格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址: 本合同双方约定 在按约定提交履约保函并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或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adb99c94a649b6648d7c1c708a1284ac8500526.html